各分学位评定委员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于12月下旬召开会议,审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等事宜。为保证会议顺利召开,请各分学位评定委员会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完成以下事项:
一、11月30日以前完成研究生答辩各项事宜;
二、12月10日以前召开分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三、12月15日以前请报送研究生学位授予的相关材料及各分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记录;
四、参照2023年6月的学位授予申请程序
特此通知!
中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