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07-08年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及中期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人员:
根据校人[2006]21号文件和院人字[2002]33号文件精神,及《中北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校研〔2006〕26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科研启动费资助,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提出科研启动费的申请。
一、2008年6月30日前来校报到,未得到学校科研启动费资助的高层次人才:
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应根据所在学科的研究范围及自身研究专长认真填写《中北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申请表》(点击下载),并附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和校人事处资格审核后,由学院统一报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审查合格后,报校领导批准。
二、已获得过学校前期资助,并达到文件所规定的要求者,可提出中期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下拨剩余部分。
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应填写《中北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中期验收申请表》(点击下载),并附相关成果复印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和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学院统一报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验收合格后,报校领导批准。
三、请各学院于10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交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
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