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使研究生毕业派遣工作有序进行。研究生就业办公室特对近期工作做如下安排:
1、请各位毕业生仔细阅读《中北大学研究生毕业就业派遣须知》,对照自己的情况做好相关工作。
2、已签约毕业生请将就业协议书上交至本院研究生辅导员处,各学院认真填写《中北大学2012届研究生就业派遣统计表》(见附件),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生将空白协议交回。
3、今年九月份前如无法落实工作的同学,需派遣回生源地,或与省一级的人事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协议。
注意事项:
1、毕业生领取就业协议书后,先将个人信息填写准确,在协议书上填写自己有效联系方式。
2、与用人单位协商后,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交用人单位盖章,用人单位有主管部门的,主管部门也须盖章。(去上海、北京、天津、深圳、杭州工作的同学需办理落户函后和协议书一并交到学院)
3、凡协议书上的单位公章超过两个的,毕业生需在协议书右上角标明派遣单位。
请各学院组织本学院毕业生完成以上工作。并仔细审查就业协议,于2011年6月20日前将《中北大学2012届研究生就业派遣统计表》电子稿与打印稿、就业协议书、交回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中北大学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2012年5月24日